公示信息顯示,不合格產品中4批次不合格項目為甜蜜素指標不合格,其中標稱由曹海東生產的雜糧酒(51度)、標稱由廣元市利州區溫家白酒經營部生產的玉米酒57%VOL、標稱由旺蒼縣普濟鎮湘川純糧酒坊生產的高粱酒52%VOL,均要求甜蜜素不得檢出;生產企業不明、自劍閣縣漢陽鎮趙泉酒坊抽樣的梅子酒要求甜蜜素≤0.65g/kg,但上述4批次產品抽檢均不合格。
此外,還有1批次散裝白酒、1批次稻谷酒(45度)酒精度指標不合格。
據了解,甜蜜素是一種人工合成的無營養甜味劑,常用于蜜餞、糕點、飲料等食品中,《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限定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允許使用的品種及使用量等,其中規定:配制酒中的甜蜜素應小于0.65g/kg。
2019年底,酒鬼酒陷甜蜜素風波之際,新華社微信號當時報道稱,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說,近些年,市面上一些散裝酒檢出了甜蜜素,可能是釀造過程中因為生產工藝不夠好,酒有苦味、雜味,需要添加甜類物質進行遮蓋,形成類似“回甘”的口感。(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