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6日訊 (記者 李靜)2020年4月15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3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通告顯示,鎮平縣風仙干菜店銷售的標稱信陽市浉河區奧奇利食品廠生產的1批次蜂蜜,果糖和葡萄糖檢出值為41.2g/100g,標準規定為不小于60g/100g。 鄭州市惠濟區付山東海海鮮水產店銷售的1批次小河蝦(淡水蝦),呋喃西林代謝物檢出值為7.08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蘭考縣九玖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山羊肉,克倫特羅檢出值為10.1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其中,尉氏縣鑫豐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北京百嘉利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委托長春市朗斯德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V蜜山葡萄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0058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民權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相關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天眼查信息顯示,長春市朗斯德酒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注冊資本200萬,法定代表人時恭賀,公司在2016年-2020年間共有7條行政處罰,違法行為類型為,酒精度與其標簽說明內容不符、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生產銷售不合格商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