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我市舉辦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煙臺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張迎明和市商務局副局長張丹重點解讀《煙臺葡萄酒產區保護條例》起草背景、出臺過程、主要內容、主要作用和特點。
隨著土地占用和生產釀酒葡萄成本增加等原因,釀酒葡萄種植面積逐漸萎縮,同時部分企業在利益的驅動下,假借煙臺葡萄酒品牌非法謀利,嚴重擾亂了煙臺葡萄酒市場秩序。對煙臺葡萄酒產區保護進行立法,既有利于保護釀酒葡萄的種植面積和葡萄酒的品質,傳承和弘揚煙臺葡萄酒文化,又能有效遏制侵犯知識產權、假冒制假等各類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和煙臺葡萄酒生產企業的權益,維護煙臺葡萄酒的聲譽,提高煙臺葡萄酒的市場競爭力。
張迎明介紹說,《煙臺葡萄酒產區保護條例》以煙臺葡萄酒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和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為切入點,以煙臺葡萄酒產區保護為主線,來引領、規范和保障煙臺葡萄酒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條例的出臺將進一步提升煙臺葡萄酒產業的競爭力。面對國內外葡萄酒市場日趨激烈的競爭,煙臺葡萄酒產業的發展遇到諸多困難和問題,已經走到了一個瓶頸期、關鍵期,如何突破、從哪突破,亟待從立法和政策層面來破解,以消除阻礙發展的制度藩籬和體制機制障礙,這已成為全市上下從領導到部門、從企業到社會、從產區到市場的普遍共識。省領導對此高度重視并專門作出指示,煙臺葡萄酒產區保護立法工作是一個突破和試點,有利于品牌保護和質量發展。
有利于推動煙臺葡萄酒產業高質量發展。條例在加大產區保護、品牌建設、基礎科研、酒莊發展、休閑旅游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有利于進一步優化煙臺葡萄酒產業結構、壯大產業規模、拓展產業鏈條,實現葡萄酒產業發展質量效益、規模速度“雙提高”,進一步鞏固煙臺葡萄酒產業在全省葡萄酒產業中的主導地位、在全國葡萄酒產業中的引領地位。
條例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和濃郁的時代特色,煙臺葡萄酒一如貴州之茅臺、安徽之宣紙、青島之啤酒、景德鎮之瓷器等聲名遠播,聞名中外。條例自始至終都深深地打上了煙臺的烙印,始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圍繞釀酒葡萄種植區保護、政府服務保障、煙臺葡萄酒質量提升等內容進行規劃和制度設計,針對產區保護、基礎設施建設配套、品種選育、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地理標志和證明商標使用等12個方面進行規范,指向明確、措施具體,為加強產區保護、高質量發展煙臺葡萄酒產業、打造世界一流葡萄酒產區提供法治保障。
條例具有剛性約束。條例設置了釀酒葡萄種植和煙臺葡萄酒生產的相關禁止性行為,明示任何個人、單位和組織不得違反,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相關部門應履職盡責,加強監督檢查,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樣檢驗;加強煙臺葡萄酒品質監管,確保質量安全得到有效追溯;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侵犯煙臺葡萄酒知識產權的行為,維護煙臺葡萄酒的品牌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