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大利亞葡萄酒管理局官網Wine Austrailia公布:2018年澳洲葡萄酒條例將取代1981年生效的澳大利亞葡萄和葡萄酒管理局條例,在4月1日開始生效,后者將于2018年3月31日到期。
企業需獲得出口許可證,貨物裝船時將被監管
新條例規定,從澳洲出口的葡萄酒或葡萄產品將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所有出口的產品需遵守澳大利亞的葡萄酒生產與標簽相關條例;
2、需持有澳大利亞葡萄酒管理局簽發的出口許可證;
3、澳大利亞葡萄酒管理局將對企業出口時的裝船以及船上的貨物進行監管。
新規的改變將擴大澳大利亞葡萄酒管理局的工作范圍,澳大利亞葡萄酒管理局將能夠決定出口商是否合格持有許可證,相關貨物是否被允許裝船。
將從源頭整治“山寨酒”出口
是否批準、延緩或取消企業的出口許可,澳大利亞葡萄酒管理局將做多番考量,其尺度將延展至出口商在外國市場的商標侵權,收款問題以及其余會影響到澳洲葡萄酒在海外推廣的問題。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確定一家企業是否可以合格地擁有出口許可,澳管局會持續考察出口商在目的市場的行為是否對澳洲葡萄酒的名聲帶來不利地影響,譬如出口商是否涉及“山寨”或假冒偽劣產品。
新條例將使澳大利亞葡萄酒管理局能夠去阻止某些在國內不能被合法地售出的產品,卻被銷售到國外的行為。這還可以防止從澳大利亞出口到目的地國家的葡萄酒存在侵權問題。
沒有合格獲得出口許可證的出口商將不能再代表公司和個人再進行出口。
此外,規定的其他方面會被放開,削減了出口商的繁文縟節。如非澳洲生產的原料被添加進入葡萄酒產品中時,如低于2%的添加量,將不用標注在標簽上。
彰顯澳大利亞政府對澳洲葡萄酒出口現狀的了解
眾所周知,隨著Penfolds、黃尾袋鼠等澳大利亞領導型品牌在中國市場的大放異彩,中國一方面成為了澳洲******的出口市場,各種“擦邊球”品牌也在中國市場出現。無論是在糖酒會還是在三四線城市,各種名稱、圖案涉嫌侵權的澳洲葡萄酒都屢見不鮮,鉆了法律空子的“山寨貨”更讓消費者與品牌商措手不及。
而此次澳洲葡萄酒出口新規的出臺,勢必將從源頭將“侵權產品”進行扼殺。對此,澳大利亞澳麒酒業總監的趙爽認為:新法規都是正向的,非常好!新法規對品牌的IP加強管理,防止李鬼從澳洲出口,修改后澳洲酒在中國的市場秩序會有所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數國家在國際貿易方面,都是秉承抓進口,松出口的原則,但澳大利亞此次法律的修訂,對出口進行了一定管控,但通過又對一些繁文縟節進行了“松綁”。在筆者看來,此次法律的修訂,無疑彰顯出澳大利亞官方對澳洲葡萄酒可持續發展的重視,也體現出澳洲政府對澳洲葡萄酒目前所遭遇問題的深入了解,否則也不會制定出如此有針對性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