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正規合法途徑進口并經過海關監督管理的進口食品,都會獲得《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并且所有進口食品都應當獲得《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后方能進入市場銷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上注明的品名、品牌、原產國、規格、生產日期等信息,應與所銷售的進口葡萄酒信息完全一致。
第一招:不盲目相信“外文標簽”。一些消費者認為,有了“外文標簽”加持,質量就是值得信賴的了,其實不然。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并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按照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進口葡萄酒的中文標簽應當包含品名、原產國、原料與輔料、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酒精度小于10%vol須標注保質期)、酒精度、警示語(過量飲酒有害健康)以及進口商(或經銷商、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進口葡萄酒時,注意觀察有無中文標簽,以及中文標簽標識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第二招:看條碼也有小技巧。消費者還可查看葡萄酒瓶背面的條形碼信息。通常來說:“30-37”開頭的為法國原瓶進口葡萄酒,“80-83”開頭的為意大利原瓶進口葡萄酒,“780”開頭的為智利原瓶進口葡萄酒,“69”開頭的表明為中國生產或者是國內灌裝的進口散裝酒。
第三招:價格過低須謹慎。對于標價與市場同種產品普遍價格差距過大,或價格可能低于成本價的進口葡萄酒,還是需要謹慎購買。
(上海海關供稿)